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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某与周某于1月10日订立了一份购销普碳钢盘圆(正品)1000吨的合同。约定每吨货物价格为1200元,合同总价款120万元,交货期为同年6月30日,交货地点为S市火车站。双方订立的合同第四条约定:合同生效后30天内,甲方应向乙方预付5万元。第五条约定:如果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应按总价款的0.1%支付违约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