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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CR-2019-0020002济政办发[2019]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济南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济政办发[2017]61号)有效期届满,为保证我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管理工作规范开展,根据《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238号),经研究,确定继续执行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