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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在全国较早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连续四次荣获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称号。今年以来,市城管办、城监支队积极投入新一届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养成文明习惯、推进文明服务、提高文明素质、加强文明管理”总体要求,把提高城市管理水平与维护城市文明形象结合起来,以人为本、文明管理,主动作为、优质服务,不断深化“满意在三明”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