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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我国官员腐败多发生在执法领域,即政府公职人员在执行法律法规的过程中不严格依法行事,有意歪曲标准以谋取一己私利。郭京毅一案使人们关注的焦点转移到了行政立法领域,行政立法腐败开始引起人们的警惕。行政立法作为我国目前涉及范围最广、与公众利益关系最为密切的立法形式,其腐败的危害更深更广,如何防微杜渐,值得我们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