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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数学中的性质、法则、定律、公式等基础知识,其教学过程基本上是“特殊——一般——特殊”的过程。即引导学生从大量个别的属性中,寻找它们的共同规律,得到一般性的结论;再引导学生运用得到的结论去解决一个一个的具体问题。在逻辑学中,把由特殊刭一般的推理过程或方法叫做归纳;把由一般到特殊的推理过程或方法叫做演绎。教学中正确运用归纳与演绎,对于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基础知识具有重要的意义。本文试就归纳与演绎在基础知识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