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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保总局决定在重庆、沈阳、武汉、西安、哈尔滨开展感光材料废物环境管理试点工作。感光材料废物是指从摄影化学品及感光材料的生产和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已被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是存在于人们身边的危险废物。感光材料废物主要包括废显影液、废定影液、废胶片、废相纸及感光药品等,其中含有多种有毒有害成分。而由于废定影液中含有银离子,各地出现了一批收集废定影液的“职业淘银人”,他们将废定影液中的银取走,而将其他废物随意丢弃,给生态安全和群众健康造成威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