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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12月某日,一份由四川重庆发来的传真件送到浦东新区税务三分局稽查中队,在上海浦东陆家嘴金融贸易开发区注册的A公司,从重庆获取的9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税存在虚假嫌疑,并附发票号码。队领导当机立断,组织力量调查该案。很快从分局国营企业税务所调出了户管资料:A公司1993年6月成立,系江苏吴县B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经营家电及房地产。经过一番整理分析,办案人员在全年的财务报表及纳税申报表中发现了蹊跷。A公司1991年1~11月份经营业务进销金额1800余万元,其中仅2月份曾缴纳增值税2.99万元,其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