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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对旗县区招投标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日前出台了《呼和浩特市旗县区招投标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下简称《办法》)。近日,呼和浩特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还组织各旗县区建设管理部门召开了座谈会,按照《办法》的规定对当前旗县区招投标市场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具体管理办法:一是在继续实行报建制度、报表制度、定期联系制度和呼和浩特市政府10号令的前提下,考虑到各旗、县、区、开发区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