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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权力是一把“双刃剑”。 既可能造福人类,也可能危害政府利益和公民自由。政府权力的所有权与行使权是分开的,其所有权属于人民,而行使权却是代表人民的个体。加强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与制约不仅是政府权力发展的必然需求,而且是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还是特殊国情的客观需要。然而,现实生活中对政府权力的监督和制约存在着思想困境、监督资源整合的困境和政府权力体制本身的缺陷问题。所以,必须加强宣传与教育的力度,加强对监督资源的整合力度和优化政府权力的运行体系。
关键词 权力 监督 制约
在一般意义上,一切权力都是公共权力。尽管权力存在、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但它在自己所适用的范围内是属于政府范畴的。政府权力是进行政府管理基础,是实现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政府权力的所有权属于人民,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政府权力行使却不是由国家、政府等政府主体来行使,而是由代表人民的个体来行使。如果不对政府权利进行很好的监督与制约,就很容易出现以权谋私等各种腐败现象,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利的监督与制约。
一、权力监督与制约的必要性
政府权力是人民授予代表人民的个体行使的一种权力。由于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且人的自我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当公众的利益与行使政府权力的个体以及个体所在的组织的利益出现冲突时,就很难保证政府权力的运行都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因而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一)政府权力发展的必然需求
政府权力是人民让度出来给政府组织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政府管理的一种权力。但现实中,政府权力却是由代表人民的个体所行使,这就使得政府权力本身产生了悖论——它的所有权与行使权是不一致的,由此形成了公众意志与行为个体之间的断层与裂谷。为了使得政府权力能够为人民谋福利而运行,就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使得政府权力发挥应有的效能,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
(二)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政府权力的特性来看,政府权力具有垄断性、强制性、扩张性与腐蚀性四个特性。如果能运用得好,政府权力的垄断性与强制性就可以对社会政府活动有规范与指导的作用,达到令行禁止,高效有序的效果,为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而如果政府权力运用得不好,那么其所具有的潜在的扩张性与侵蚀性转变为现实,成为个人谋利的工具。因而有必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而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社会是不可能废除政府权力的。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都告诉了我们,完备的政府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可以使得政府权力更好的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因而,我们要发展政治文明,也必然要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二、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的路径选择
面对我国政府权力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积极优化自己的学识与认识,转变我们的思想,完善我们的法制与监督机制,使我们的政府权力运行得更加规范 合理合法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三大方面来采取措施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
(一)加强宣传与教育的力度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要使人们能自觉地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就必须先加强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思想教育,转变民众的意识、权力行使者及其同事们的认识,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角色与所拥有的权力,自觉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促进政府权力向良性方向发展。
(二)加强对监督资源的整合力度
要改变我国监督资源没能得到有效整合的局面,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采取措施:首先,从宏观上做好分工规划,科学的设计权力监督体系,使各监督机构明确自己的监督对象与监督范围,从而对政府权力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监督。其次,从中观上建立健全监督与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完善有关监督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加强完善对监督者保障方面的法律,并在现实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监督者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有法可依,并有法律上与现实上的保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权力运行的不够明与不公开问题,为人们自觉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提基本条件与依据。再次,在微观操作上,要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建立切实可行、方便快捷的监督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公众与言论的监督,完善党内监督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等,确实提高监督的效率,降低监督的成本与难度。
(三)优化政府权力的运行体系
政府权力的运行体系包括政府权力的获得、政府权力的运行以及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三大部分。要对政府权力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监督,就要从这三方面入手。首先,就政府权力的获得方面而言,就要加快我国的政治民主建设,加快选举制度的改革步伐,使选举更加透明化,更加可信,从而保证掌握政府权力者的政府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还要合理地进行分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而无法进行监督。另外,要加强对干部选拔制度进行改革,加强对推荐人失察责任的追究与处罚力度,使得所选之人都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其次,就权力的运行而言,要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与规范化,自觉接受人们的监督。再次,就对政府权力的监督而言,要加强完善各种监督体系,加强舆论的监督,加强组织内部的监督等。同时完善各种相关监督的法律法规,使得人们及相关媒体在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时有法可依,同时监督者又获得相关的法律保障等,从而使人们更加积极地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英]柏特兰·罗素.权力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作者单位:中共于都县委党校)
关键词 权力 监督 制约
在一般意义上,一切权力都是公共权力。尽管权力存在、适用的范围是不同的,但它在自己所适用的范围内是属于政府范畴的。政府权力是进行政府管理基础,是实现社会利益,促进社会发展的必要手段。政府权力的所有权属于人民,然而在实际生活中政府权力行使却不是由国家、政府等政府主体来行使,而是由代表人民的个体来行使。如果不对政府权利进行很好的监督与制约,就很容易出现以权谋私等各种腐败现象,损害人民的利益。所以,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利的监督与制约。
一、权力监督与制约的必要性
政府权力是人民授予代表人民的个体行使的一种权力。由于人的欲望是无限的,而且人的自我控制能力是有限的,当公众的利益与行使政府权力的个体以及个体所在的组织的利益出现冲突时,就很难保证政府权力的运行都能体现人民的意志。因而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是十分必要的,具体来说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来理解:
(一)政府权力发展的必然需求
政府权力是人民让度出来给政府组织及其相关部门进行政府管理的一种权力。但现实中,政府权力却是由代表人民的个体所行使,这就使得政府权力本身产生了悖论——它的所有权与行使权是不一致的,由此形成了公众意志与行为个体之间的断层与裂谷。为了使得政府权力能够为人民谋福利而运行,就必须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使得政府权力发挥应有的效能,不断得到完善与发展。
(二)政治文明发展的必然要求
从政府权力的特性来看,政府权力具有垄断性、强制性、扩张性与腐蚀性四个特性。如果能运用得好,政府权力的垄断性与强制性就可以对社会政府活动有规范与指导的作用,达到令行禁止,高效有序的效果,为人民带来更多的福利。而如果政府权力运用得不好,那么其所具有的潜在的扩张性与侵蚀性转变为现实,成为个人谋利的工具。因而有必要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而从政治文明的角度看,社会是不可能废除政府权力的。世界各国的经验教训都告诉了我们,完备的政府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可以使得政府权力更好的发挥其积极的作用,最大限度的减少腐败。因而,我们要发展政治文明,也必然要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
二、政府权力监督与制约的路径选择
面对我国政府权力监督方面存在的问题,我们要积极优化自己的学识与认识,转变我们的思想,完善我们的法制与监督机制,使我们的政府权力运行得更加规范 合理合法 具体来说,我们可以从以下三大方面来采取措施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
(一)加强宣传与教育的力度
思想是行为的先导。要使人们能自觉地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就必须先加强对全体社会成员进行思想教育,转变民众的意识、权力行使者及其同事们的认识,使社会中的每个人都明白自己的角色与所拥有的权力,自觉加强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与制约,促进政府权力向良性方向发展。
(二)加强对监督资源的整合力度
要改变我国监督资源没能得到有效整合的局面,我们可以从三方面来采取措施:首先,从宏观上做好分工规划,科学的设计权力监督体系,使各监督机构明确自己的监督对象与监督范围,从而对政府权力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有效的监督。其次,从中观上建立健全监督与保障机制,建立健全法律监督机制,完善有关监督法律法规的制定,并加强完善对监督者保障方面的法律,并在现实中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使监督者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有法可依,并有法律上与现实上的保障,通过法律手段解决权力运行的不够明与不公开问题,为人们自觉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提基本条件与依据。再次,在微观操作上,要建立统一的领导机制,建立切实可行、方便快捷的监督资源共享机制,完善公众与言论的监督,完善党内监督组织之间的协调机制等,确实提高监督的效率,降低监督的成本与难度。
(三)优化政府权力的运行体系
政府权力的运行体系包括政府权力的获得、政府权力的运行以及对政府权力的监督三大部分。要对政府权力进行全面而有效的监督,就要从这三方面入手。首先,就政府权力的获得方面而言,就要加快我国的政治民主建设,加快选举制度的改革步伐,使选举更加透明化,更加可信,从而保证掌握政府权力者的政府权力来源的合法性与合理性。同时,还要合理地进行分权,防止权力过于集中而无法进行监督。另外,要加强对干部选拔制度进行改革,加强对推荐人失察责任的追究与处罚力度,使得所选之人都能真正代表人民的意愿。其次,就权力的运行而言,要加大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与规范化,自觉接受人们的监督。再次,就对政府权力的监督而言,要加强完善各种监督体系,加强舆论的监督,加强组织内部的监督等。同时完善各种相关监督的法律法规,使得人们及相关媒体在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时有法可依,同时监督者又获得相关的法律保障等,从而使人们更加积极地对政府权力进行监督。
参考文献:
[1][英]柏特兰·罗素.权力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1.
[2][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6.
(作者单位:中共于都县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