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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是一个高税收、高福利国家,税收制度是政府对社会财富进行重新分配的重要手段。“共享社会财富”是法国税制一大理念。法国最具有“削富济贫”特点的是社会团结财富税。法国从1982年开始征收“巨富税”,1989年起改称社会团结财富税。根据法国现行法律,如果纳税人的财产净额超过76万欧元,即应交纳社会团结财富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