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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以下简称<种子法>)是我国第一部关于种子的根本大法.它的颁布实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种子执法无法可依的软弱被动局面,使种子管理部门在农业行政部门委托执法的前提下成为独立的执法主体,肩负起依法治种、依法兴种的重任.2001年是<种子法>颁布实施的头一年,也是种子管理部门独立执法的第一年.为开好头,起好步,我们必须面对经济格局上的三大变化和西部大开发的机遇与挑战,紧紧围绕<种子法>的贯彻落实,勇于改革,大胆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