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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经济法产生的经济基础、社会基础和法律基础来看,经济法是基于市场经济运行机制的失灵、以私权为本位的市民社会的局限和私法调节功能的先天不足,而通过政府干预经济、国家之公权介入市民社会之私权、公法融入私法,彼此间交互作用而产生的。透过对市场与政府、市民社会与国家、私法与公法这三对矛盾的分析,展示出经济法自诞生之时就以平衡个体私利与社会公益为己任,这注定了经济法的追求社会正义与社会效益平衡统一的价值取向。这一探究对我国的经济法发展及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