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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14~15日,由四川省水土保持局、省农发办、四川大学、达州市水利局、达州市农发办,广安市水利局、广安市农发办等单位的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的验收组,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管理实施细则》和省水保局《2006~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竣工验收准备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对芭蕉河项目区(邻水县)2006~200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项目进行了检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