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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工程保证担保制度,必须按照突出重点、先易后难、逐步推开的原则。当前应首先重点推行承包商提供的投标保证担保、履约保证担保、维修保证担保和业主提供的支付保证担保模式。上述四种担保模式能体现工程保证担保"守信者得酬偿,失信者受惩罚"的原则,是构筑全面、系统的工程保证担保制度的框架和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