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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政办发[2018]1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2018年12月12日浙江省农村饮用水达标提标行动计划(2018—2020年)为提高农村饮用水安全水平,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制定本行动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