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论证的逻辑取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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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论证作为一般论证的特定形式,法律论证应包括立法论证、司法论证等一切法律活动。同时,它作为一种说理的知识与技能,只有在所有法律活动中运用才具有整合法律的功能。以此为视角,法律论证的逻辑取向是非形式逻辑,关注思维的实质内容。特别是理由问题:理由的合成和逻辑联系、理由的可接受性、“形式理由”与“实体理由”的划分、理由的可能和论辩的和解等。法律需要逻辑,法律论证必须符合逻辑,倘若法律生命没有逻辑,则法律生命将不堪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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