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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六中全会又作出了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张家港市在贯彻执行中央和省、苏州市指示精神的过程中,结合本市实际,相继就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基本现代化建设和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全面推进和谐城市建设作了部署。全市各镇(管理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开展社会主义和谐新农村建设并取得了一定成效,积累了一定的经验,但在工作中也面临着不少矛盾和问题,需要在今后采取相应的对策措施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