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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中发[2003]9号)、《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意见》(晋发[2005]9号)精神,有效保护全省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促进“绿色山西”建设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切实加强我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提出如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