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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视角看待“以人为本”就是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的全面自由发展。人的发展不能脱离社会经济运行机制的支撑,然而日益扩展的市场却不能有效实现人权,尤其是经济自由、生存权和发展权,因此需要国家的适度干预予以必要矫正。经济法是国家干预经济之法,其明确界定市场环境内相互冲突的人权界限,以及国家为尊重、保护和履行人权义务时可以运用的工具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