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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2012年底,在新加坡航运法律界的共同努力下,全球最大的航运组织——波罗的海国际航运理事会(BIMCO)在哥本哈根举行会议,正式批准并通过了《新加坡仲裁条款》,将新加坡列为其继伦敦、纽约之后第三个国际海事仲裁地。此举既出,很快在国际海事界引起了较大反响。被认为BIMCO近年悬而未决的举槌终于落下,新加坡由此坐上全球第三大国际海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