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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有几家出版社因出版有剽窃他人作品或有其他严重侵犯版权的图书,受到国家版权局或地方版权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处罚。受罚者提出:“国家早有文责自负的政策,作者侵犯他人版权,应当由作者自己负责,为什么出版社也要受罚呢?”看起来似乎不大公平,其实不然。这里需要弄清以下几个问题: 一、什么叫文责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