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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要发展,城乡要统筹,突破点在土地,核心在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在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大局中,农村土地整治具有无可替代的作用。特别是近几年,人地矛盾越来越尖锐,一方面经济发展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另一方面要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如何化解这一矛盾,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将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办法为我们提供了一条新的有效途径。
一、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现状
过去,由于多数村庄缺乏规划, 布局凌乱、容积率低,宅基地利用不充分,村内公共设施无法合理布局,建设用地结构极不合理;部分五六十年代前的房屋破旧低矮,占地面积大,浪费大量土地资源;有的住户建新不拆旧,造成一户两宅甚至多宅现象;有的新村建设以外延扩展为主,村内空闲地多,形成“空心村”; 有的村民迁居外地仍保留宅基地,土地利用率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巨大。随着当前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将会更大,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打下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上下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抓得紧,初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偏差。个别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认识不够,政策理解不透,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造成乡镇与乡镇、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凡是认识到位、经济基础较好的村,整治工作普遍行动早、办法多、投入大、进度快、效果好,而那些认识上有偏差的地方,则缺手段、缺资金、难实施、进展相对缓慢。
(二)规划不尽科学。在规划编制阶段,因时间比较紧,不少乡(镇)没有深入调查分析、论证其可行性,规划的很多拆旧地块很难实施,以至于需要频繁调整。有的乡镇在选择拆旧地块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够,规划拆旧的地块刚整理好,就被企业或新建道路等占用。
(三)拆迁安置难。一是整治地块点多面广、拆迁难度大。一些地方农村居民点非常分散加大了整治的难度。二是整村搬迁难度大。新农村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往往离责任田路途较远,生产生活很不方便,群众不愿搬迁,严重地阻碍了整村推进工作的开展。三是农民心态比较复杂。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新生事物,村民一时难以适应,思想波动大,有的村民今天同意拆迁,明天就可能反悔;有的村民今天不同意拆迁,经过多次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就同意拆迁。四是拆迁补偿标准难让所有人满意。极少数老百姓借机漫天要价,认为挂钩拆迁没有达到工业园区或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愿意拆迁。
(四)资金整合难度大。整治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数量不大。各部门支农惠农的项目和资金都由各部门管理使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问题,造成整体项目实施中的不同环节各行其是、相互掣肘,导致资金不能得到有效整合,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五)农民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从居民点的整理来看,国家规定农村居住用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但是很多60年代前建造的房屋都超过这个标准,而超过的部分正好是新增耕地的潜力。如何处理和补偿超过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被忽略,农民难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六)整治质量有待提高。由于资金等方面问题,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质量比较差,往往低于占用耕地的质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区的主体建筑虽然已经拆除,但仍遗留部分砖块、瓦砾,土地耕作层厚度、肥力、平整度等均与占用的耕地质量存在一定差距。
三、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升认识。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广泛宣传, 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土地整治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实惠,为整治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科学规划,规模适度。规划编制的科学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增减挂钩工作的成败,应遵循“搬迁最少、投入最低、复垦最多、方案最优”的原则,在村镇总体规划框架下高起点编制好项目区规划;要坚持远近兼顾,既满足当前现实需求,更着眼今后发展。重点要做好三点:一是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挂钩年度实施计划一定要注意与挂钩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二是拆旧建新地块的选择要合规可行,拆旧地块要从规划、地类、农民意愿、整理难易程度以及资金预算等方面把好关,确保所选地块百姓愿实施、规划能实施、工程可实施。三是挂钩拆旧复垦整理的规模要与投入的资金相匹配。挂钩复垦整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不能盲目扩大规模,而使群众利益受损。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应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做到签订一户(拆迁协议书),拆迁一户;成熟一片,复垦一片。当前,可以选择以下几类用地先行实施:一是规划拟撤并的村庄,现实已实施,但尚有少量住户住居或无人居住的房屋,即以“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和危旧房改造为重点,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优先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二是废弃的工矿用地、堆场用地。三是废弃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用地。这几类用地拆迁整理工作难度小,社会认可度高,可行性强。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增减挂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真正将好事办好。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土地整治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置换挂钩指标使用安排等工作;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村旧房拆除、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具体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财政、规划、审计、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五)以民为本,保障权益。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无论拆旧还是建新,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心声。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实行听证、论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以及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对被拆迁农民要足额补偿并妥善安置,安置住房要给予优惠,集中安置的要从实际出发,方便生产生活。要坚决防止盲目推进试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给当地农民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挂钩试点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监管,保证质量。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依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三级监督、一级监理”制度,即聘请有资质的、有监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国土资源部门不定期对拆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调度解决部分施工中的问题;乡镇国土资源所定期对项目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国土资源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邀请拆旧项目村的老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检查监督队伍,发挥检查监督作用,有效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的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做到拆旧一片、复垦一片、建新一片、成功一片。
一、当前农村土地整治现状
过去,由于多数村庄缺乏规划, 布局凌乱、容积率低,宅基地利用不充分,村内公共设施无法合理布局,建设用地结构极不合理;部分五六十年代前的房屋破旧低矮,占地面积大,浪费大量土地资源;有的住户建新不拆旧,造成一户两宅甚至多宅现象;有的新村建设以外延扩展为主,村内空闲地多,形成“空心村”; 有的村民迁居外地仍保留宅基地,土地利用率低,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潜力巨大。随着当前我国城市化的快速推进,农村人口进一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居民点的整理潜力将会更大,为开展农村土地整治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打下了基础。
二、存在的问题
目前全国上下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抓得紧,初显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思想认识偏差。个别乡镇领导和村干部对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认识不够,政策理解不透,重视程度不够,积极性不高,造成乡镇与乡镇、行政村与行政村之间工作进展不平衡,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开展。实践证明,凡是认识到位、经济基础较好的村,整治工作普遍行动早、办法多、投入大、进度快、效果好,而那些认识上有偏差的地方,则缺手段、缺资金、难实施、进展相对缓慢。
(二)规划不尽科学。在规划编制阶段,因时间比较紧,不少乡(镇)没有深入调查分析、论证其可行性,规划的很多拆旧地块很难实施,以至于需要频繁调整。有的乡镇在选择拆旧地块时,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够,规划拆旧的地块刚整理好,就被企业或新建道路等占用。
(三)拆迁安置难。一是整治地块点多面广、拆迁难度大。一些地方农村居民点非常分散加大了整治的难度。二是整村搬迁难度大。新农村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往往离责任田路途较远,生产生活很不方便,群众不愿搬迁,严重地阻碍了整村推进工作的开展。三是农民心态比较复杂。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新生事物,村民一时难以适应,思想波动大,有的村民今天同意拆迁,明天就可能反悔;有的村民今天不同意拆迁,经过多次细致的思想工作后就同意拆迁。四是拆迁补偿标准难让所有人满意。极少数老百姓借机漫天要价,认为挂钩拆迁没有达到工业园区或高速公路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不愿意拆迁。
(四)资金整合难度大。整治资金来源主要靠财政资金,社会资金投入数量不大。各部门支农惠农的项目和资金都由各部门管理使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各唱各的调、各吹各的号”的问题,造成整体项目实施中的不同环节各行其是、相互掣肘,导致资金不能得到有效整合,效益不能充分发挥。
(五)农民权益未得到充分保障。从居民点的整理来看,国家规定农村居住用地不得超过120平方米,但是很多60年代前建造的房屋都超过这个标准,而超过的部分正好是新增耕地的潜力。如何处理和补偿超过部分,在实际工作中很容易被忽略,农民难以得到公平、合理的补偿。
(六)整治质量有待提高。由于资金等方面问题,农村土地整治形成的新增耕地质量比较差,往往低于占用耕地的质量。在实际工作中,项目区的主体建筑虽然已经拆除,但仍遗留部分砖块、瓦砾,土地耕作层厚度、肥力、平整度等均与占用的耕地质量存在一定差距。
三、进一步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对策
(一)加强宣传,提升认识。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应广泛宣传, 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要让群众真切地感受到土地整治工作带来的新变化和实惠,为整治工作开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科学规划,规模适度。规划编制的科学与否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增减挂钩工作的成败,应遵循“搬迁最少、投入最低、复垦最多、方案最优”的原则,在村镇总体规划框架下高起点编制好项目区规划;要坚持远近兼顾,既满足当前现实需求,更着眼今后发展。重点要做好三点:一是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挂钩年度实施计划一定要注意与挂钩专项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总体规划、镇村布局规划、重点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相衔接;二是拆旧建新地块的选择要合规可行,拆旧地块要从规划、地类、农民意愿、整理难易程度以及资金预算等方面把好关,确保所选地块百姓愿实施、规划能实施、工程可实施。三是挂钩拆旧复垦整理的规模要与投入的资金相匹配。挂钩复垦整理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不能盲目扩大规模,而使群众利益受损。
(三)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应本着“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稳步推进,做到签订一户(拆迁协议书),拆迁一户;成熟一片,复垦一片。当前,可以选择以下几类用地先行实施:一是规划拟撤并的村庄,现实已实施,但尚有少量住户住居或无人居住的房屋,即以“空心村”、“空心房”整治和危旧房改造为重点,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优先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二是废弃的工矿用地、堆场用地。三是废弃的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用地。这几类用地拆迁整理工作难度小,社会认可度高,可行性强。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增减挂钩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必须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把各方面力量调动起来,真正将好事办好。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土地整治的组织管理、资金筹措、置换挂钩指标使用安排等工作;项目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制定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和农村旧房拆除、农民集中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具体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财政、规划、审计、农业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五)以民为本,保障权益。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人,无论拆旧还是建新,都要充分尊重群众意愿,听取群众心声。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自愿、合法、有偿的原则,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建立公众参与和监督制度,项目区选点布局要实行听证、论证,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和建设用地调整、互换,以及集体土地征收涉及农民补偿安置的要实行公示。对被拆迁农民要足额补偿并妥善安置,安置住房要给予优惠,集中安置的要从实际出发,方便生产生活。要坚决防止盲目推进试点,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给当地农民带来不必要的经济负担。要循序渐进地推进挂钩试点工作,不搞大拆大建,不搞行政命令强行拆迁,保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六)严格监管,保证质量。为保证项目建设质量, 依照有关规定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建立“三级监督、一级监理”制度,即聘请有资质的、有监理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经验的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国土资源部门不定期对拆旧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现场调度解决部分施工中的问题;乡镇国土资源所定期对项目区建设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向国土资源局汇报项目进展情况;同时,邀请拆旧项目村的老党员和群众代表作为检查监督队伍,发挥检查监督作用,有效保证项目规划设计的落实,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做到拆旧一片、复垦一片、建新一片、成功一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