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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在第六届人大第四次会议上通过后,已经公布于世了,这是我国教育史上的一件大事,值得我们为之庆贺。虽然我国“义务教育法”的公布,比日本整整迟了一百年,比美国迟了一百三十四年(日本于1886年公布“小学校会”,美国于1852年颁布“义务教育法”),但迟公布总比不公布好。义务教育是一种强迫教育,就是说,凡是适龄儿童,都必须接受一定年限的学校教育,如果家长不把适龄儿童送入学校上学(且规定一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