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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自20世纪70年代末期引入增值税制度,增值税征税范围界定与改革一直处于争议中。2012年,以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作为试点行业拉开了新一轮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的序幕,激发了对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的新一轮热议,热议的重点在于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的必要性、改革建议及改革的影响方面。在现有研究基础上,增值税征税范围改革的研究应着重在进一步深化增值税试点改革、改革引发的行业税负变化、改革引发的财政体制问题和征管机构调整问题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