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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校园安全;学生伤亡事故;预防策略
〔中图分类号〕 G6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0)11(A)—0008—01
近年来,学生伤亡事故在全国各地频发,各种意外伤亡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为了防止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维护好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就成为当务之急。
防止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是树立积极的防范意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树立起全方位、综合性的防范意识。
一、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和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师生安全高于一切的办学理念,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首先,从思想上增强教育者的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领导在加强自我法律意识与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应对教师开展法律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了解国内外特别是本地区已经发生过的学生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使教师清楚地认识到伤亡事故的严重性以及防范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工作,增强时刻注意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其次,结合校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部门和教师在校期间各个方面、各个时间段,甚至各个场合的安全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重视制定食品卫生、楼道疏散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有关家长安全教育监管方面的制度,使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有效覆盖到学生校内外的各个时段和各个方面。再次,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学校安全工作不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而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成立由综治、交通、公安、卫生、防疫、文化、城建、工商、劳动、司法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这些部门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学校安全工作方案,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学校及周边宣传安全知识,指导安全活动,排查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行为,优化校园环境,为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 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墙报、校报、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警校共建等载体,根据学生年龄和学习生活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教育。
2.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学校可通过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聘任专业的心理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积极引导和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疏导不良情绪,及时解决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使他们能够经受得住压力、挫折、失败和困难,消除引发伤亡事故的主观因素,避免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
3. 重视活动安全管理。学校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准备充分,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要重视和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和反应敏捷度,杜绝事故的发生。
4. 要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学校要定期检查学校校舍、电器、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设施,保证学生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保证学生实验操作的安全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学校的监管力度,从而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开展学生紧急救护和安全避险、逃生教育,增强其抗拒灾害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课外活动、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的基础知识和方法,例如,可以请公安消防部门的干警来学校,为学生讲解如何预防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时逃生的方法。通过理论上的教育和实践中的训练,培养学生应对意外伤亡事故的能力。
6.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近两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有150多名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有关专家学者建议立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学校在学生伤亡事故中承担责任的条件、范围,让纠纷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中图分类号〕 G63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463(2010)11(A)—0008—01
近年来,学生伤亡事故在全国各地频发,各种意外伤亡已经成为影响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第一杀手。为了防止学生伤亡事故的发生,减少不必要的法律纠纷,采取切实有效的对策,维护好学校、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建设文明和谐的教书育人环境就成为当务之急。
防止学生伤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前提是树立积极的防范意识,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上,树立起全方位、综合性的防范意识。
一、 建立健全安全防范制度体系和安全工作长效机制
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师生安全高于一切的办学理念,实行学校安全工作考核“一票否决制”。首先,从思想上增强教育者的法律意识和保护学生的安全意识。学校领导在加强自我法律意识与提高管理水平的同时,应对教师开展法律教育、纪律教育、安全教育和师德师风教育,通过各种形式组织教师学习有关法律知识,了解国内外特别是本地区已经发生过的学生伤亡事故的典型案例,使教师清楚地认识到伤亡事故的严重性以及防范的重要性。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开展教育工作,增强时刻注意保护学生安全的意识。其次,结合校情制定科学合理的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明确学校各部门和教师在校期间各个方面、各个时间段,甚至各个场合的安全工作职责,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特别要重视制定食品卫生、楼道疏散等各类安全应急预案和有关家长安全教育监管方面的制度,使安全教育与管理制度有效覆盖到学生校内外的各个时段和各个方面。再次,形成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格局。学校安全工作不只是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责任,而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社会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级政府要成立由综治、交通、公安、卫生、防疫、文化、城建、工商、劳动、司法等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开展工作。这些部门要根据自身行业特点,明确学校安全工作职责,制定切合实际的学校安全工作方案,主动与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联系,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定期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学校及周边宣传安全知识,指导安全活动,排查安全隐患,打击违法行为,优化校园环境,为师生人身安全和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二、加强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
1. 高度重视学生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墙报、校报、广播、国旗下讲话、班会、警校共建等载体,根据学生年龄和学习生活实际,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和典型案例教育。
2. 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增强他们的心理承受能力。学校可通过加强学生的思想品德教育,帮助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有条件的学校可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聘任专业的心理教师对学生进行心理咨询和辅导,积极引导和帮助他们克服心理障碍,疏导不良情绪,及时解决心理问题和心理疾病,使他们能够经受得住压力、挫折、失败和困难,消除引发伤亡事故的主观因素,避免因学生心理障碍而导致的伤亡事故发生。
3. 重视活动安全管理。学校组织的大型文体活动和外出活动要准备充分,一定要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要重视和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积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提高学生体质和反应敏捷度,杜绝事故的发生。
4. 要定期检查教育活动场所和设施,提供安全卫生的学习环境。学校要定期检查学校校舍、电器、教学仪器、体育器材等设施,保证学生的饮水、饮食卫生,防止食物中毒,预防各种疾病在校内传播,保证学生实验操作的安全和体育活动的安全等。相关部门应加大对学校的监管力度,从而有效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5. 开展学生紧急救护和安全避险、逃生教育,增强其抗拒灾害的能力。学校可以通过课外活动、专题讲座等形式组织学生学习和掌握紧急救护的基础知识和方法,例如,可以请公安消防部门的干警来学校,为学生讲解如何预防火灾,以及一旦发生火灾时逃生的方法。通过理论上的教育和实践中的训练,培养学生应对意外伤亡事故的能力。
6. 进一步完善学校安全法律法规。近两年在全国“两会”期间,有150多名代表提出议案,呼吁尽快制定校园安全法。有关专家学者建议立法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学校法律法规体系,通过立法明确学校在学生伤亡事故中承担责任的条件、范围,让纠纷的处理有明确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