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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公民民主意识的增强,公众参与在社会管理中的作用越来越大,对实施共识政治,构建和谐社会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在从公众参与的定义、起源于发展以及类型三方面对其内涵进行了界定,然后简要分析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最后从增强合法性和认同感、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强化监督和制约等三方面阐述了公众参与对构建和谐社会的作用。
[关键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谐社会
1.问题的提出
公众参与理论的先驱Arnstein认为,“公众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利的应用,是一种权利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的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利的民众其意见能在未来有计划的被列入考虑的范畴。”另外,“它是一种诱发重要社会变革的手段,通过社会变革贫困的公众能够享有富裕社会带来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众参与是指公民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其含义是指在社会事务中,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以期决策符合社会的共同利益。随着政治民主化、社会多元化的推进,公众参与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现阶段我国的公众参与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国内经济、文化、政治发展、制度安排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如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机会较少、渠道不畅、参与的制度化保障还很不健全、公众参与意识不够等等。如何认清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认识影响我国公民参与发展的困境,不仅是现代社会长久以来的核心议题,更是当下中国和谐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2.1公众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不高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可能,但具体的关于规划参与行为、畅通参与渠道、保证参与实施的制度和法律法规却不够健全,很多制度或法律规范都是非常模糊不清,致使许多公民参与以非制度化的形式出现,使得公民参与决策或公共管理活動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这种程序规则的缺失。公民参与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使公民参与决策或公共管理活动处于无序状态。其次,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缺乏制度保障。本来公民对公共管理活动满腔热情,但由于没有制度的保障,只会使这样的热情一次次地沦没,直到全部丧失。再次,公民监督公共管理行为缺乏程序制度。
2.2公众的参与意识亟待加强
我国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比较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公众参与往往流于形式。目前主要的公众参与形式——听证会制度是从1998年开始试行的,在自来水、煤气、电信、铁路等自然垄断部门的定价等方面召开了一系列的听证会,但暴露出听证会不符合公开性这一基本要求、公众参与人数不足、缺乏代表性等问题,导致听证会的结果有利于垄断厂商而不利于公众消费者。公民行政参与的热情不高在南京理工大学秦梦在对南京某区的调查中体现出来,据秦梦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5.4%的被访者认为自己行政参与的积极性是比较强的,而认为自己行政参与积极的公民占23.8%,不积极和完全不感兴趣的分别占52.6%、18.2%,可以说有超过七成的公民对参与政治是不敢兴趣的。公民的参与意识强烈与否是公民政治参与、实现公民权效果好坏的根本动力。公民参与意识薄弱是我国市民社会力量弱小、民主建设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3.公众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在社会管理中,公众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深刻影响政府决策的过程乃至改变其决策的方向:而政府的公共决策,要比以往更加充分地考虑公众的目标以及公众对不同决策选择的可能反应。因此,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合法性和认同感
构建和谐社会的合法性和执行效能最终将取决于广大公民的参与和认同程度。我国现有社会管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合法性危机。扩大适度、有序、有效的公众参与,则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获得多数公众的认可提供可能。公众参与可以整合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声音,可以更好的体现民主的价值,因而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合法性和民主性:公众参与可以让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机构获得更丰富的资讯,制定更符合民意的政策。由于公众参与了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过程,因而会对政策及管理有一种认同感和主人翁的感觉。
3.2公众参与可以强化监督和制约
公民参与可以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监督和制约,公众参与的前提是规划相关部门加大规划公示力度,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程序、标准、要求、结果等公布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某些人打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幌子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独断专行和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有利于克服公共政策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度上克服政府失灵和政策执行偏差等现象。公众参与政策执行有助于防止构建和谐社会执行结果的失真,确保构建和谐社会执行信息反馈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有助于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追究和行为监控,防止政策执行不良结果的恶化,维护社会的权威,减少甚至杜绝暗箱操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防止政府的寻租行为。
3.3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公众参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由于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使得公民诉求多元化,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内缓和公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可以减少管理者被利益集团“俘获”的可能性:有助于纠正政府失灵所导致的非效率性、非公正性的资源分配,确保社会管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增进全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公众参与的实现使广大公民不论贫富都能有机会参与到创建和谐社会的各个环节中,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诉求,有利于体现和实现公共政策的正义性,经济、政治利益的公平分配。
公众参与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公众的有效参与,将各项社会管理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是提高政策制定透明度和科学性,形成社会政治共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温家宝,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2007.
[2]申德英,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J].今日新疆。2006(6).
[3]王敏敏,论社会管理中的非政府组织[J].探求。2006(6).
[4]杨敏,公民参与、群众参与与社区参与[J].社会,2005(5).
[5]李解元,论公共政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J].改革与战略。2004(11).
[6]柳伍氏,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五大特征[J].学术探索。2004.
[7]吴听春,公共选择与公众参与集体行动的动力[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8]房丽,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D].深圳大学硕士论文。2007(5).
[关键词]公众参与;社会管理;和谐社会
1.问题的提出
公众参与理论的先驱Arnstein认为,“公众参与是一种公民权利的应用,是一种权利的再分配,使目前在政治经济的活动中无法掌握权利的民众其意见能在未来有计划的被列入考虑的范畴。”另外,“它是一种诱发重要社会变革的手段,通过社会变革贫困的公众能够享有富裕社会带来的利益。”因此我们认为公众参与是指公民参与政府公共政策的权利,其含义是指在社会事务中,公民有权通过一定的程序或途径参与一切与环境利益相关的决策活动,以期决策符合社会的共同利益。随着政治民主化、社会多元化的推进,公众参与在社会管理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2.公众参与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现阶段我国的公众参与在其发展过程中由于受国内经济、文化、政治发展、制度安排等诸多因素的制约,实践中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如公众参与的途径和机会较少、渠道不畅、参与的制度化保障还很不健全、公众参与意识不够等等。如何认清目前我国公民参与的现状,认识影响我国公民参与发展的困境,不仅是现代社会长久以来的核心议题,更是当下中国和谐社会建设所面临的重大问题。
2.1公众参与的制度化程度不高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为公民参与提供了可能,但具体的关于规划参与行为、畅通参与渠道、保证参与实施的制度和法律法规却不够健全,很多制度或法律规范都是非常模糊不清,致使许多公民参与以非制度化的形式出现,使得公民参与决策或公共管理活動具有较大的随意性,缺乏规范的、操作性强的程序或规定这种程序规则的缺失。公民参与的主体地位不明确,使公民参与决策或公共管理活动处于无序状态。其次,公民参与公共管理活动缺乏制度保障。本来公民对公共管理活动满腔热情,但由于没有制度的保障,只会使这样的热情一次次地沦没,直到全部丧失。再次,公民监督公共管理行为缺乏程序制度。
2.2公众的参与意识亟待加强
我国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比较低,: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公众参与往往流于形式。目前主要的公众参与形式——听证会制度是从1998年开始试行的,在自来水、煤气、电信、铁路等自然垄断部门的定价等方面召开了一系列的听证会,但暴露出听证会不符合公开性这一基本要求、公众参与人数不足、缺乏代表性等问题,导致听证会的结果有利于垄断厂商而不利于公众消费者。公民行政参与的热情不高在南京理工大学秦梦在对南京某区的调查中体现出来,据秦梦的调查数据显示,只有5.4%的被访者认为自己行政参与的积极性是比较强的,而认为自己行政参与积极的公民占23.8%,不积极和完全不感兴趣的分别占52.6%、18.2%,可以说有超过七成的公民对参与政治是不敢兴趣的。公民的参与意识强烈与否是公民政治参与、实现公民权效果好坏的根本动力。公民参与意识薄弱是我国市民社会力量弱小、民主建设进程缓慢的重要原因之一。
3.公众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
在社会管理中,公众可以通过各种合法的途径,深刻影响政府决策的过程乃至改变其决策的方向:而政府的公共决策,要比以往更加充分地考虑公众的目标以及公众对不同决策选择的可能反应。因此,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3.1公众参与可以增强合法性和认同感
构建和谐社会的合法性和执行效能最终将取决于广大公民的参与和认同程度。我国现有社会管理过程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合法性危机。扩大适度、有序、有效的公众参与,则能为和谐社会的构建获得多数公众的认可提供可能。公众参与可以整合社会各利益集团的声音,可以更好的体现民主的价值,因而增强构建和谐社会的合法性和民主性:公众参与可以让各级政府主管部门或机构获得更丰富的资讯,制定更符合民意的政策。由于公众参与了政策的制定和管理过程,因而会对政策及管理有一种认同感和主人翁的感觉。
3.2公众参与可以强化监督和制约
公民参与可以对构建和谐社会进行监督和制约,公众参与的前提是规划相关部门加大规划公示力度,将行政许可事项的内容、程序、标准、要求、结果等公布在“阳光”下,接受公众的监督。这在一定程度上防止某些人打着构建和谐社会的幌子对公共政策执行的独断专行和以权谋私等违法乱纪行为,有利于克服公共政策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在某种程度上克服政府失灵和政策执行偏差等现象。公众参与政策执行有助于防止构建和谐社会执行结果的失真,确保构建和谐社会执行信息反馈的完整性和科学性,有助于加强构建和谐社会的责任追究和行为监控,防止政策执行不良结果的恶化,维护社会的权威,减少甚至杜绝暗箱操作,促进依法行政,提高工作效能,防止政府的寻租行为。
3.3公众参与促进社会公平和稳定
公众参与有利于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由于当前社会正处于矛盾凸显期,社会利益的多元化使得公民诉求多元化,社会管理中的公众参与可以在一定程度内缓和公众和政府之间的矛盾,可以减少管理者被利益集团“俘获”的可能性:有助于纠正政府失灵所导致的非效率性、非公正性的资源分配,确保社会管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增进全社会的福利,促进社会公平的实现。公众参与的实现使广大公民不论贫富都能有机会参与到创建和谐社会的各个环节中,合理合法表达自己的意愿和利益诉求,有利于体现和实现公共政策的正义性,经济、政治利益的公平分配。
公众参与对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作用。我们要发挥社会组织在扩大群众参与、反映群众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增强社会自治功能。通过深化行政管理体制的改革,加强公众的有效参与,将各项社会管理都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是提高政策制定透明度和科学性,形成社会政治共识,构建和谐社会的有效途径。
[参考文献]
[1]温家宝,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的政府工作报告,2007.
[2]申德英,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创新[J].今日新疆。2006(6).
[3]王敏敏,论社会管理中的非政府组织[J].探求。2006(6).
[4]杨敏,公民参与、群众参与与社区参与[J].社会,2005(5).
[5]李解元,论公共政策的科学化与民主化[J].改革与战略。2004(11).
[6]柳伍氏,当代中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五大特征[J].学术探索。2004.
[7]吴听春,公共选择与公众参与集体行动的动力[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5).
[8]房丽,论公共管理中的公民参与[D].深圳大学硕士论文。200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