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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服务是由美国Hepler和Strand教授在1990年正式定义,是通过向医务人员、患者及家属提供直接的、间接的、有责任的、与药物治疗有关的服务,以期提高药物治疗的安全性、有效性与经济性。实施良好的药学服务是当今社会对药师的新标准要求,是患者对药物治疗的一种合理要求,也是社会发展的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