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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韩国食品药品安全处(MFDS)发布了《畜产品的标示标准》部分修改草案。修改主要内容如下:鸡蛋蛋壳上将用产蛋日期、生产商固有编号、饲养环境编号等代替各道代号及生产商名称等;生产农场的固有编号将用各农场家畜饲养业许可时赋予的固有编号,饲养环境编号将根据饲养环境,分有机(1)、辐照饲养(2)等编号标识。产蛋日为鸡产下鸡蛋的日期,自产蛋之日起24/b时内采集的鸡蛋也包含在内。以上意见征集时间至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