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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互联网是人类社会有史以来,第一个世界性的图书馆和第一个全球性论坛,是人类发展史的里程碑。它带来了文明、发展、进步,送来了便捷、科学、智慧。在其庞大的系统中,世界人民跨越时空边界,打破文化隔阂,一只鼠标,一条网线,便可将任何人相互连接。然而,在这迅速袭来的“客文化”潮流中,隐藏着那些潜在的危险?有哪些问题值得注意?本文就这一现象深入探讨,为文明网络的构建提供参考。
关键词:“客文化”;思考;不良反映
中图分类号:C9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3--0190-01
“客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产生的时间并不遥远。其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结果,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体现了民主社会的演进趋势。从早先的黑客,红客,博客、播客、闪客、骂客、哄客、维客,到如今的威客、炫客、掘客、印客、拼客、粉客、换客、赚客、荐客、晒客、淘客、拍客、咪客、悠客、绿客、摩客……而刚刚过去的2010年更被誉为是“微博元年”。当人们都陶醉在互联网带来的虚拟世界中,轻松惬意的享受“客”一族的别样乐趣时,一些潜在的问题值得冷静思考。
一、“客文化”的含义及产生缘由
“客”,作为一个指代名词,不论是门客,政客,剑客,都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然而,在互联网的潮流中,其含义不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看的见,摸得着的具体人物,转向于高度抽象的,虚拟性的,但又不乏趣味性和通俗性的“网客”。其构成的新新词语,英文发音上都加上后缀ker,音译为中文的“客”,这种新兴的称呼,以它独特的语言和颇具前卫风格的形式,于是乎,各类“客”的词组风起云涌,形成时代独特的“客文化”。
“客文化”是一种集合个性、即时性、开放性、交互性、合作性融为一体的混合文化。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其呈现出由大众化向分众化,小众化发展的趋势,当人们不再为普遍需求绞尽脑汁时,个体化,个性化的需求便愈加突出,这也是网络传播的五大特征之一,即:提供个性化服务。即时性体现在其传播路径的便捷性上。而开放性和交互性则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可以自由交互,其是网状的传播模式,有很强的交互性,突破了人际传播一一对应的模式。
网络传媒领域出现了许多诸如博客、播客、微博客、维客、黑客、红客、换客、试客、晒客、印客、帖客、威客等,则为“客文化”元素的组成部分。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1,互联网的隐匿性,为民众提供了放松自我的平台。在网络背后,人们可以带着面具行动,言行的压力被降至最低,使得“网客”一族日益庞大。如博客,博客,晒客等;2,经济最小化,为“客文化”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由于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活动,成本高,时效偏低,使得网络交易这种方式的便捷性,低成本性相对放大,吸引了大量网名的参与。如威客,印客,淘客,换客等;3,网络“客文化”,反映的是网络虚拟空间里网民的一种新的交往方,倾向于一种“说话投机”的认同感。换句话说,如果你赞同我,那么加入我,当加入的人员凑成一个新的群体,也就演变成了新的“客”元素。如闪客,骂客,拼客等。
二、“客文化”中“不良反映”
网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网络传播的参与决策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娱乐功能更是给生活带来了活力和机遇。然而,其在人际传播中固有的匿名性、可想象性等特征,一定程度上也为不文明的网络行为,提供了可滋生的土壤,其在给人们来便捷的同时,隐藏着威胁:
(一)“沉默的螺旋”的潜在威胁
“沉默的螺旋”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个人为避免受到社会孤立,倾向于表达“多数”或者“优势”意见,反之,则会屈服于环境压力而转向“沉默”或者附和。从而使“优势”意见更显得强大,反过来迫使更多的“唱反调者”转向沉默。如此循环,便形成了一个上升的螺旋式过程。而在网络传播中,海量的信息传播模糊了是非的界限,网客们在缺乏正确的判断下,常常会跟风从众,甚至在对所发表意见的事件并不了解时,基于对“跟风”的乐趣感而盲目追随,从而助长了“多数意见”的势头,“三人成虎”的现象不断增多。
此外,由米德的“主我客我”理论可得知,自我意识对人的行为决策有重要的影响,而自我意识就是在“主我”和“客我”的辩证互动过程中形成,发展,变化的。置身于网络之中,当周边所有网客都告诉你应该这样,即便你的理智告诉自己这是错的,他人的评价和期待或多或少的,依旧会左右你的思想。当这种网络社会的期待超越了你的决策力时,行为就发生了逆转。
(二)病毒、欺诈兴风作浪
网络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增加了交易的风险。计算机病毒的猖獗袭击,是每位网民的心头痛,但,在这些网民中,黑客等“客文化”成员,则是其中的分子。众观各类病毒侵袭事件,究其原因则有:1,恶作剧式的玩笑,借以显示编辑人员的存在;2,发泄个人私愤,已达到某种报复性的目的;3,黑客们刻意开发的游戏程序;4,开发商为保存自己而编写的防盗破坏性程序。而“黑客”一词为“hack”的音译,翻译成中文为“砍”,可看作“干的漂亮”,但其危害不可小视。据统计,世界每20秒,就有一起黑客事件发生,而在成功的黑客入侵行为中,平均150起,只有一起被侦破上报,这不禁让网络用户们打了个寒颤。
如果说网络病毒,是黑客们借助病毒这一手段,进行的间接攻击,与病毒并行的还有人为的直接性欺诈,即:网络诈骗,其也是妨碍互联网正常发展的一颗毒瘤。各类商品打着“物美价廉”的旗号,实为“挂羊头卖狗肉”。据有关部门统计,有些购物网站的欺骗数率竟高达10%。我国的法制建设尚未完善,网络规范也不成熟,网络欺诈性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随着网上“淘宝”热的兴起,买着“淘客”与卖者“威客”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欺骗与伤害。如,打时间差转款,网络代加工套押金,拉大旗作虎皮等,都是惯用的网络欺诈伎俩。在虚拟的空间中,披着“无人知晓”的掩护,法律管辖的空隙,极大的损害了人们的利益。
三、“客文化”的引导与发展
网络的发展,本意是带来进步与便捷,“客文化”的兴起本应是文化多样化与交融性的有机综合。然而,在其提供便捷,推动进步的同时,也免不了带上不好的色彩。因此,如何发挥“客文化”的积极作用,抵制其产生的消极影响,是每一位“网客”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提高自身修养,加强网络法制意识,自觉构建和谐网络。这是网络道德的要求,也是秩序构建的前提。“客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存在本身并没有错误,因此,关键是如何发挥,怎样引导,使其避免走上不良的“误区”。而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加强网络道德的建设,提高网客文明素养,这是引导“客文化”健康发展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
其次,加强网络实名制的构建。即便此议题在社会上掀起讨论大波,对其的看法也是莫哀一是,褒贬不一,但笔者认为,作为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虚拟世界”的任何活动都必须遵守现行社会规范。实施网络实名制有利于约束有不良企图和不经过认真思考的网民发言,能够避免网民在网络上盲从、跟风、意气用事;有利于行政部门进行监管,打击犯罪,从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可控、理性、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
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网络管理纳入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范畴中,如加强构建行业性规范,倡导积极的网络礼仪,以自觉性来约束不良行为的发生,将基本的网络行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确定,将网络与法制紧密接轨,道德与法律双管齐下,相互支持,从而避免某些不法分子乘机钻法律的空子,净化网络空气,也为“客文化”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客文化”是一种趋势,一种潮流,一种标志。它代表了新兴科技的发展进步,体现了人类生活的年轻化时尚化,反映了现代社会的特质与信仰。但每一种文化背后,必然隐藏着对其他文化的排斥和攻击,我们不能因为单纯的追寻潮流,正当“先锋”而忽略,甚至抛弃了传统文化教于我们的文明与道德。“客文化”应当是一种文明,不是罪恶的手段。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作者简介:黄丹妮(1989—)女,汉,福建人,福建工程学院文化传播系08级新闻。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19.
[2]李友海,张建.“人肉搜索”加速新闻伦理建构[J].新闻知识.2010,06.
[3]王翠荣.网络“客文化”对现代生活的影响[J].新闻爱好者.2010,06.
[4]唐希戈.从黑客到骇客、红客、奇客和闪客[J].语言新观察.2002,1.
[5]张帆,陆艺.基于网络实名制争议的权利意识思考[J].求实.2010,11.
[6]王高峰.网络实名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传媒观察.2010,7.
[7]张海鹰.网络传播概论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59,211.
关键词:“客文化”;思考;不良反映
中图分类号:C9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3--0190-01
“客文化”作为一种社会现象,产生的时间并不遥远。其是社会发展的客观结果,是计算机网络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产物,体现了民主社会的演进趋势。从早先的黑客,红客,博客、播客、闪客、骂客、哄客、维客,到如今的威客、炫客、掘客、印客、拼客、粉客、换客、赚客、荐客、晒客、淘客、拍客、咪客、悠客、绿客、摩客……而刚刚过去的2010年更被誉为是“微博元年”。当人们都陶醉在互联网带来的虚拟世界中,轻松惬意的享受“客”一族的别样乐趣时,一些潜在的问题值得冷静思考。
一、“客文化”的含义及产生缘由
“客”,作为一个指代名词,不论是门客,政客,剑客,都具有广泛的实际意义。然而,在互联网的潮流中,其含义不再局限于现实生活中,看的见,摸得着的具体人物,转向于高度抽象的,虚拟性的,但又不乏趣味性和通俗性的“网客”。其构成的新新词语,英文发音上都加上后缀ker,音译为中文的“客”,这种新兴的称呼,以它独特的语言和颇具前卫风格的形式,于是乎,各类“客”的词组风起云涌,形成时代独特的“客文化”。
“客文化”是一种集合个性、即时性、开放性、交互性、合作性融为一体的混合文化。由于网络的迅速发展,使其呈现出由大众化向分众化,小众化发展的趋势,当人们不再为普遍需求绞尽脑汁时,个体化,个性化的需求便愈加突出,这也是网络传播的五大特征之一,即:提供个性化服务。即时性体现在其传播路径的便捷性上。而开放性和交互性则指,在信息传播过程中可以自由交互,其是网状的传播模式,有很强的交互性,突破了人际传播一一对应的模式。
网络传媒领域出现了许多诸如博客、播客、微博客、维客、黑客、红客、换客、试客、晒客、印客、帖客、威客等,则为“客文化”元素的组成部分。究其产生的原因,主要包括:1,互联网的隐匿性,为民众提供了放松自我的平台。在网络背后,人们可以带着面具行动,言行的压力被降至最低,使得“网客”一族日益庞大。如博客,博客,晒客等;2,经济最小化,为“客文化”的发展注入新的动力。由于现实生活中的交易活动,成本高,时效偏低,使得网络交易这种方式的便捷性,低成本性相对放大,吸引了大量网名的参与。如威客,印客,淘客,换客等;3,网络“客文化”,反映的是网络虚拟空间里网民的一种新的交往方,倾向于一种“说话投机”的认同感。换句话说,如果你赞同我,那么加入我,当加入的人员凑成一个新的群体,也就演变成了新的“客”元素。如闪客,骂客,拼客等。
二、“客文化”中“不良反映”
网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网络传播的参与决策功能、文化教育功能、娱乐功能更是给生活带来了活力和机遇。然而,其在人际传播中固有的匿名性、可想象性等特征,一定程度上也为不文明的网络行为,提供了可滋生的土壤,其在给人们来便捷的同时,隐藏着威胁:
(一)“沉默的螺旋”的潜在威胁
“沉默的螺旋”社会学家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个人为避免受到社会孤立,倾向于表达“多数”或者“优势”意见,反之,则会屈服于环境压力而转向“沉默”或者附和。从而使“优势”意见更显得强大,反过来迫使更多的“唱反调者”转向沉默。如此循环,便形成了一个上升的螺旋式过程。而在网络传播中,海量的信息传播模糊了是非的界限,网客们在缺乏正确的判断下,常常会跟风从众,甚至在对所发表意见的事件并不了解时,基于对“跟风”的乐趣感而盲目追随,从而助长了“多数意见”的势头,“三人成虎”的现象不断增多。
此外,由米德的“主我客我”理论可得知,自我意识对人的行为决策有重要的影响,而自我意识就是在“主我”和“客我”的辩证互动过程中形成,发展,变化的。置身于网络之中,当周边所有网客都告诉你应该这样,即便你的理智告诉自己这是错的,他人的评价和期待或多或少的,依旧会左右你的思想。当这种网络社会的期待超越了你的决策力时,行为就发生了逆转。
(二)病毒、欺诈兴风作浪
网络在带来便捷的同时,也增加了交易的风险。计算机病毒的猖獗袭击,是每位网民的心头痛,但,在这些网民中,黑客等“客文化”成员,则是其中的分子。众观各类病毒侵袭事件,究其原因则有:1,恶作剧式的玩笑,借以显示编辑人员的存在;2,发泄个人私愤,已达到某种报复性的目的;3,黑客们刻意开发的游戏程序;4,开发商为保存自己而编写的防盗破坏性程序。而“黑客”一词为“hack”的音译,翻译成中文为“砍”,可看作“干的漂亮”,但其危害不可小视。据统计,世界每20秒,就有一起黑客事件发生,而在成功的黑客入侵行为中,平均150起,只有一起被侦破上报,这不禁让网络用户们打了个寒颤。
如果说网络病毒,是黑客们借助病毒这一手段,进行的间接攻击,与病毒并行的还有人为的直接性欺诈,即:网络诈骗,其也是妨碍互联网正常发展的一颗毒瘤。各类商品打着“物美价廉”的旗号,实为“挂羊头卖狗肉”。据有关部门统计,有些购物网站的欺骗数率竟高达10%。我国的法制建设尚未完善,网络规范也不成熟,网络欺诈性行为不能得到有效遏制。而随着网上“淘宝”热的兴起,买着“淘客”与卖者“威客”等,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欺骗与伤害。如,打时间差转款,网络代加工套押金,拉大旗作虎皮等,都是惯用的网络欺诈伎俩。在虚拟的空间中,披着“无人知晓”的掩护,法律管辖的空隙,极大的损害了人们的利益。
三、“客文化”的引导与发展
网络的发展,本意是带来进步与便捷,“客文化”的兴起本应是文化多样化与交融性的有机综合。然而,在其提供便捷,推动进步的同时,也免不了带上不好的色彩。因此,如何发挥“客文化”的积极作用,抵制其产生的消极影响,是每一位“网客”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
首先,我们应当提高自身修养,加强网络法制意识,自觉构建和谐网络。这是网络道德的要求,也是秩序构建的前提。“客文化”是一种社会现象,其存在本身并没有错误,因此,关键是如何发挥,怎样引导,使其避免走上不良的“误区”。而道德是一种意识形态,是生活及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加强网络道德的建设,提高网客文明素养,这是引导“客文化”健康发展的最基础,也是最重要的环节。
其次,加强网络实名制的构建。即便此议题在社会上掀起讨论大波,对其的看法也是莫哀一是,褒贬不一,但笔者认为,作为现实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网络“虚拟世界”的任何活动都必须遵守现行社会规范。实施网络实名制有利于约束有不良企图和不经过认真思考的网民发言,能够避免网民在网络上盲从、跟风、意气用事;有利于行政部门进行监管,打击犯罪,从而营造一个健康、有序、可控、理性、和谐的网络生态环境。
最后,完善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网络管理纳入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范畴中,如加强构建行业性规范,倡导积极的网络礼仪,以自觉性来约束不良行为的发生,将基本的网络行为以法律法规的形式进行确定,将网络与法制紧密接轨,道德与法律双管齐下,相互支持,从而避免某些不法分子乘机钻法律的空子,净化网络空气,也为“客文化”的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客文化”是一种趋势,一种潮流,一种标志。它代表了新兴科技的发展进步,体现了人类生活的年轻化时尚化,反映了现代社会的特质与信仰。但每一种文化背后,必然隐藏着对其他文化的排斥和攻击,我们不能因为单纯的追寻潮流,正当“先锋”而忽略,甚至抛弃了传统文化教于我们的文明与道德。“客文化”应当是一种文明,不是罪恶的手段。
作者单位:福建工程学院
作者简介:黄丹妮(1989—)女,汉,福建人,福建工程学院文化传播系08级新闻。
参考文献:
[1]郭庆光.传播学教程[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219.
[2]李友海,张建.“人肉搜索”加速新闻伦理建构[J].新闻知识.2010,06.
[3]王翠荣.网络“客文化”对现代生活的影响[J].新闻爱好者.2010,06.
[4]唐希戈.从黑客到骇客、红客、奇客和闪客[J].语言新观察.2002,1.
[5]张帆,陆艺.基于网络实名制争议的权利意识思考[J].求实.2010,11.
[6]王高峰.网络实名制的必要性与可行性[J].传媒观察.2010,7.
[7]张海鹰.网络传播概论新编[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0:59,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