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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防疫事关千家万户的直接的生命财产安全轻忽不得,不论是家禽家畜还是野生动物,因为其都带有,人们未知或人畜共患的病毒,所以进行专业动物防疫就成为一项重中之重,而专业化、体制化在现在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就意味着动物防疫法制化,面对现在动物防疫局面,法律有些尚未适应或者疏于制定,有些制定时间过长已经失去立法本意,所以迫切需要对现有的法律进行重新修订,以促进法制化管理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