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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广东紧紧围绕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各项部署,注重突出和发挥预算管理制度的基础和龙头作用,以省政府名义印发了《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了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规范一般性转移支付、规范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开展零基预算改革等一系列制度文件,全面推进预算管理改革,基本建立了预算编制科学完整、预算执行规范有效、预算监督公开透明“三位一体”的预算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