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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来,国内学界围绕法律思维、法律方法与法律技术等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而其最终指向又不外乎法律实践的技艺问题。对于法律的实施而言,如何通过法律技术的运用,艺术化地解决纷争,是达至司法完美境界的现实需求。然而,法律技艺究竟如何定位,有哪些成型的法律技艺以及在个案中如何具体运用等问题,都需要在理论上进一步加以分析。为此,本刊约请了我国法理学界部分关心法律方法研究的学者对此一问题进行探讨,以笔谈的方式展现诸位作者的理论精华。同时,我们期待这组笔谈能够引起着学界对这一问题的持续关注,最终为司法功能的有效实现提供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