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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国政府为了全面、严格、多方位履行联合国国际海事组织(英文为International Maritime Organization简称IMO)制定和通过的<1978年海员培训、发证和值班标准国际公约(1995年修正)>(此公约简称为STCW78/95公约)的职责,规定了海员必须接受系统的10多项强制性和非强制性的培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