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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9月10日,浙江省永康市金城路某宾馆负责人,来到中国工商银行永康市支行除缴纳了204元的生活用电电费外,另缴纳了7200多元的商业用电电费。据了解,该宾馆曾因存在从生活用电表计下接商业用电,高价低接的违约用电行为受到供电企业的查处。从当年5月起,永康供电局对该用户的用电类别进行了重新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