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民买了存有质量问题的农机到哪里去投诉?农民与农机制造、销售企业因农机质量引起的纠纷如何协调解决?现在问题已经有了明确的答案。日前由农业部2008年1号文件颁发的《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机械化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农业机械质量投诉监督机构,负责受理农业机械质量投诉或其他行政部门转交的投诉案件,依法调解质量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