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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区档案局、人力社保局、民政局联合下发了《昌平区社保所业务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办法》涵盖了社保所业务档案工作的概念、要求、原则,建立了联管责任体系,理顺了管理机制,梳理了“社保所业务档案归档案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这是我区针对基层社保所档案工作首次出台具有较强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