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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种非强制性的、体现行政民主化要求的新型行政行为,行政指导日益受到现代政府的广泛青睐.然而,现实中行政指导存在着的法律依据不明确、运行程序不规范、责任与救济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与法治行政原理形成较为明显的冲突,因而必然提出对行政指导的法律控制问题.文章认为,对于行政指导应从实体法、程序法、责任与救济三个方面来进行法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