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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目前,我国高校资助体系还存在资助力度不够、资助与教育相脱节的问题。高校要进一步优化资助体系,构建经济资助与思想教育相互支持的双向维度,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真正有益于贫困大学生健康成长。
关键词:资助体系;资助;教育;双向维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170-02
贫困生是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特殊群体。为了解决贫困生问题,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奖、贷、助、补、免”的资助服务体系。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收费制度改革以来,资助工作中一些问题明显暴露出来,如资助体系单一化、物质资助与教育相脱节等。为了帮助贫困生健康成长,高校需进一步优化资助体系,构建思想教育与经济资助相互支持的双向维度,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资助力度,优化资助体系
自1987年以来,为了配合高校体制改革和保证高等教育发展,我国高校加大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力度,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但是,在实际的资助工作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资助主体单一、资金管理不当、缺乏公正公平性的缺点,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困生的经济需求,高校需要进一步开拓资助渠道,公平、公正地分配资助资源,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开拓多重资助渠道
在资助资金来源方面,目前我国高校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力量相对薄弱,经费短缺,投入的资助资金总额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根本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
在新的资助体系中,“资助主体不仅应该有传统的政府、学校、家庭、亲戚、同学、朋友和老师,还包括一些社会团体”[1]。社会团体拥有一定的财力,能够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成为资助主体中的重要力量。高校要加强与社会团体和企业的联系,广泛动员更多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贫困生资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以弥补高校援助经费的不足。为了保证社会资助的有效开展,政府制定企业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引导企业在高校设立贫困生扶助基金,为学生提供有偿勤工助学岗位、对口服务岗位,甚至可以形成订单式校企联合定向培养的措施。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出台企业资助程序管理规范,防止部分企业以援助之名骗取免,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这样,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建立更加全面的社会资助网络体系,使传统的、单一的、以政府为主的资助方式转变成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主体的资助方式。
(二)完善資助资金管理
对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关系及捐助资金和实物的有效利用,也关系到社会捐助者对学校的信任以及资助工作的连续性。
高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受助情况反馈管理,设立专项账目,实行专人管理,并向社会、学生公开资金账目清单和资金的分配情况,确保资助管理公开化、公正化和透明化,保证每一笔钱都用到实处。此外,高校还要及时了解受助学生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在受助后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尤其对于获得较大数额助学金的学生,要将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反馈给资助者,组织受助学生与资助者进行定期沟通,建立受助者与资助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受助者、高校和捐助者多重参与、融为一体的资助资金管理模式。
(三)严格贫困认定制度
贫困认定是资助体系得以运行的必要步骤,也是保证资助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高校从贫困认定制度和程序着手,合理有效分配资助资源,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贫困认定主要有生源地和高校认定两个环节。首先,生源地认定是由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调查来判断。如果在这一环节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受人为因素影响,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将大大降低,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生源地认定工作的监督,例如建立村长、街道推荐负责制、相互监督机制,加大虚报、假报现象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其次,第二个环节即学校认定往往要依据学生开具的生源地证明来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成立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全面把握被认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正确认定贫困生。此外,贫困是作为“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和地域的概念”[2],学校在制定贫困标准时,要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进行准确的分层分级认定。
二、构建思想教育新维度,强化资助育人功能
贫困生资助工作既要吸引更多社会团体参与帮助解决贫困生上学困难问题,又要解决学生精神和心理上的问题,注重其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升,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到主动参与和回报社会,从根本上真正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双向维度模式。
(一)加强励志教育
学生资助工作不仅要重视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问题,还要注意挖掘物质贫困背后隐藏或者可能导致的心理问题,深入分析并加以解决。由于经济的拮据,贫困大学生经常要为学费、生活费发愁,与吃穿无忧的同学形成巨大的反差,极易引起消极悲观的情绪,如自卑、焦虑、忧郁、封闭和偏激的心理。如果一味、单一地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物质资助,而不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只会是治标不治本,不能真正起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古人云: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物质的贫困只是临时性的,真正可怕的是意志消沉,致悲观厌世。为了避免贫困生产生消极的心态和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学校要定期对贫困生心理状态进行测试和调查,及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贫困生进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摆脱心理阴影,激励其强化健康发展意识,鼓励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增强自信心、自强心和自尊心,敢于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知难而进。对于表现突出、优异成绩的贫困生要及时合理地进行奖励,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奖助学金为载体,引导学生培养积极向上、自立自强、追求卓越的精神。
(二)强化素质教育
由于经济压力导致心理封闭,一些贫困生不愿意参加班级活动,不能积极地融入到班集体中,以至于多方面能力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因此,班级在开展各种活动时要充分兼顾他们的利益,营造一种民主、文明、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文化氛围,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让他们在锻炼自己的同时,也更好地融入班集体,在更加宽松的人际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同样,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成长的同学之间加强交流和沟通有助于整个班级和校园文化建设,有助于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有助于同学们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此外,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加勤工助学岗位,鼓励贫困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各类实践活动,甚至走出校园,接触社会,与更多的人交往,了解民情和国情,树立劳动观念,强化综合素质,学习职业技能,提高社会适应和工作能力,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
(三)注重感恩教育
学校、国家和社会对困难学生通过各种渠道予以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当然,贫困大学生要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恩图报,回报国家和社会。
感恩之心并非无中生有或生而有之,学校有责任对广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贫困大学生养成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一方面,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给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合理引导,激发其感恩意识。学校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发挥第一课堂、第二课堂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班会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另一方面,感恩教育要联系具体实践,学校需要考虑建立适当的渠道,使贫困生的感恩意识在实践中得到强化和升华,例如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务工作小组等,这样可以使受助贫困大学生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此外,学校要抓住国家资助和社会资助申请、发放的时机,搭建资助者与贫困生的沟通和交流平台,强化感恩教育,增强感恩意识,让他们懂得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以勤奋学习来回馈社会。
(四)深化诚信教育
孟子有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诚实守信都是调整和衡量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一些学生违反诚信,为了得到贫困补助,他们隐瞒家庭经济真实情况,提供假证明。还有一些学生恶意拖欠学费,而把学费花在其他方面。另外,一些学生违反合同规定,不按合同规定定期返还国家助学贷款。
对于违反诚信的行为,高校一方面要完善贫困生认定程序,建立诚信档案,健全诚信奖惩机制,另一方面还要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模拟情景与切身体验相结合、宣传诚信文化与践行诚信原则相结合、树立诚信榜样与学生主动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对诚信的认识水平,使诚信真正内化为其所遵守的道德準则。
(五)重视榜样教育
根据行为主义观点,模仿学习是动机行为的发生机制之一,榜样在学生思想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教育时,要重视榜样教育。
虽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艰苦,但是很多同学能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在学习和实践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并且他们对自身的成长经历往往具有更加丰富、深刻的体验,这些事迹对其他同学特别是贫困生具有较强的榜样和激励作用,可以把他们作为励志教育的榜样。高校要创造榜样学习的平台,在学生中举行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感人行为,激发全体同学立志成才、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目前,困难学生人数不断增多,贫困学生群体问题凸显,使得资助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系统,它由多项工作子系统所组成,这些子系统要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完整体系。在资助工作中,高校不仅要积极加强与社会联动,吸引更多社会资助,还要不断转变资助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管理,将物质资助作与学生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互支持的双向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贫困生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张长伟.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赵炳起.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J].教育财会研究,2006,(4).
(责任编辑:范秀利)
关键词:资助体系;资助;教育;双向维度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2)15-0170-02
贫困生是我国高校普遍存在的特殊群体。为了解决贫困生问题,高校已初步形成了一套“奖、贷、助、补、免”的资助服务体系。但是,随着高等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化,尤其是收费制度改革以来,资助工作中一些问题明显暴露出来,如资助体系单一化、物质资助与教育相脱节等。为了帮助贫困生健康成长,高校需进一步优化资助体系,构建思想教育与经济资助相互支持的双向维度,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加大资助力度,优化资助体系
自1987年以来,为了配合高校体制改革和保证高等教育发展,我国高校加大对贫困生的经济资助力度,帮助他们缓解经济压力。但是,在实际的资助工作中,仍然不可避免地存在资助主体单一、资金管理不当、缺乏公正公平性的缺点,阻碍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贫困生的经济需求,高校需要进一步开拓资助渠道,公平、公正地分配资助资源,完善学生资助管理制度。
(一)开拓多重资助渠道
在资助资金来源方面,目前我国高校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助力量相对薄弱,经费短缺,投入的资助资金总额不能满足贫困生的基本生活需求,不能根本解决贫困生的经济困难。
在新的资助体系中,“资助主体不仅应该有传统的政府、学校、家庭、亲戚、同学、朋友和老师,还包括一些社会团体”[1]。社会团体拥有一定的财力,能够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可以成为资助主体中的重要力量。高校要加强与社会团体和企业的联系,广泛动员更多的社会团体积极参与贫困生资助,吸引更多的社会资金,以弥补高校援助经费的不足。为了保证社会资助的有效开展,政府制定企业有关税费减免政策,引导企业在高校设立贫困生扶助基金,为学生提供有偿勤工助学岗位、对口服务岗位,甚至可以形成订单式校企联合定向培养的措施。除此之外,政府还要出台企业资助程序管理规范,防止部分企业以援助之名骗取免,确保资助资金落实到位。这样,通过校企合作的方式,建立更加全面的社会资助网络体系,使传统的、单一的、以政府为主的资助方式转变成社会团体积极参与的多元主体的资助方式。
(二)完善資助资金管理
对贫困学生资助资金的管理关系及捐助资金和实物的有效利用,也关系到社会捐助者对学校的信任以及资助工作的连续性。
高校要加强对资助资金发放管理、受助情况反馈管理,设立专项账目,实行专人管理,并向社会、学生公开资金账目清单和资金的分配情况,确保资助管理公开化、公正化和透明化,保证每一笔钱都用到实处。此外,高校还要及时了解受助学生的资金使用情况和在受助后的学习与生活情况,尤其对于获得较大数额助学金的学生,要将他们的生活和学习情况及时反馈给资助者,组织受助学生与资助者进行定期沟通,建立受助者与资助者的良性互动关系,形成受助者、高校和捐助者多重参与、融为一体的资助资金管理模式。
(三)严格贫困认定制度
贫困认定是资助体系得以运行的必要步骤,也是保证资助公平公正的重要保障,因此高校从贫困认定制度和程序着手,合理有效分配资助资源,做到应保尽保。
目前,我国高校学生贫困认定主要有生源地和高校认定两个环节。首先,生源地认定是由生源地民政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或父母所在单位出具的贫困证明或家庭调查来判断。如果在这一环节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受人为因素影响,认定工作的真实性和可信度将大大降低,因此必须通过各种方式加强对生源地认定工作的监督,例如建立村长、街道推荐负责制、相互监督机制,加大虚报、假报现象的查处和惩罚力度。其次,第二个环节即学校认定往往要依据学生开具的生源地证明来认定学生的家庭经济状况,成立由老师和学生组成的困难生认定评议小组,全面把握被认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情况,正确认定贫困生。此外,贫困是作为“一个动态的、历史的和地域的概念”[2],学校在制定贫困标准时,要按照不同的标准对贫困生的贫困程度进行准确的分层分级认定。
二、构建思想教育新维度,强化资助育人功能
贫困生资助工作既要吸引更多社会团体参与帮助解决贫困生上学困难问题,又要解决学生精神和心理上的问题,注重其能力与素质的全面提升,变学生被动接受资助到主动参与和回报社会,从根本上真正达到资助育人的目的,构成真正意义上的双向维度模式。
(一)加强励志教育
学生资助工作不仅要重视解决贫困生的经济问题,还要注意挖掘物质贫困背后隐藏或者可能导致的心理问题,深入分析并加以解决。由于经济的拮据,贫困大学生经常要为学费、生活费发愁,与吃穿无忧的同学形成巨大的反差,极易引起消极悲观的情绪,如自卑、焦虑、忧郁、封闭和偏激的心理。如果一味、单一地为贫困大学生提供物质资助,而不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只会是治标不治本,不能真正起到资助育人的目的。
古人云:穷且益坚,不坠青云之志。物质的贫困只是临时性的,真正可怕的是意志消沉,致悲观厌世。为了避免贫困生产生消极的心态和帮助其走出心理困境,学校要定期对贫困生心理状态进行测试和调查,及时有针对性地对部分贫困生进行心理干预,帮助他们摆脱心理阴影,激励其强化健康发展意识,鼓励其以积极的心态面对人生,增强自信心、自强心和自尊心,敢于应对各种困难和挑战,知难而进。对于表现突出、优异成绩的贫困生要及时合理地进行奖励,以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其他奖助学金为载体,引导学生培养积极向上、自立自强、追求卓越的精神。
(二)强化素质教育
由于经济压力导致心理封闭,一些贫困生不愿意参加班级活动,不能积极地融入到班集体中,以至于多方面能力没有得到有效的锻炼。因此,班级在开展各种活动时要充分兼顾他们的利益,营造一种民主、文明、平等和相互尊重的文化氛围,鼓励贫困生积极参与,让他们在锻炼自己的同时,也更好地融入班集体,在更加宽松的人际环境中学习和生活。同样,在不同的生活环境中成长的同学之间加强交流和沟通有助于整个班级和校园文化建设,有助于艰苦奋斗和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发扬光大,有助于同学们养成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
此外,要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实践活动,增加勤工助学岗位,鼓励贫困生利用课余时间从事各类实践活动,甚至走出校园,接触社会,与更多的人交往,了解民情和国情,树立劳动观念,强化综合素质,学习职业技能,提高社会适应和工作能力,塑造健康向上的人格。
(三)注重感恩教育
学校、国家和社会对困难学生通过各种渠道予以资助,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当然,贫困大学生要秉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知恩图报,回报国家和社会。
感恩之心并非无中生有或生而有之,学校有责任对广大学生进行感恩教育,让贫困大学生养成社会责任感和感恩意识。一方面,学校通过各种途径和方式给大学生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合理引导,激发其感恩意识。学校可以利用资源优势,发挥第一课堂、第二课堂作用,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班会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培养学生的感恩意识。另一方面,感恩教育要联系具体实践,学校需要考虑建立适当的渠道,使贫困生的感恩意识在实践中得到强化和升华,例如鼓励他们积极参加志愿者活动、义务工作小组等,这样可以使受助贫困大学生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人,实现自身的社会价值。此外,学校要抓住国家资助和社会资助申请、发放的时机,搭建资助者与贫困生的沟通和交流平台,强化感恩教育,增强感恩意识,让他们懂得珍惜现在的学习机会,以勤奋学习来回馈社会。
(四)深化诚信教育
孟子有云,“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不管在古代还是现代,诚实守信都是调整和衡量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关系的道德规范和准则。在贫困生的认定工作中,一些学生违反诚信,为了得到贫困补助,他们隐瞒家庭经济真实情况,提供假证明。还有一些学生恶意拖欠学费,而把学费花在其他方面。另外,一些学生违反合同规定,不按合同规定定期返还国家助学贷款。
对于违反诚信的行为,高校一方面要完善贫困生认定程序,建立诚信档案,健全诚信奖惩机制,另一方面还要对大学生进行诚信教育,通过主题班会和社会实践相结合、模拟情景与切身体验相结合、宣传诚信文化与践行诚信原则相结合、树立诚信榜样与学生主动学习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他们对诚信的认识水平,使诚信真正内化为其所遵守的道德準则。
(五)重视榜样教育
根据行为主义观点,模仿学习是动机行为的发生机制之一,榜样在学生思想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因此,在对贫困生进行思想教育时,要重视榜样教育。
虽然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艰苦,但是很多同学能够克服困难、自强自立、勤奋学习,在学习和实践活动中取得较好成绩,并且他们对自身的成长经历往往具有更加丰富、深刻的体验,这些事迹对其他同学特别是贫困生具有较强的榜样和激励作用,可以把他们作为励志教育的榜样。高校要创造榜样学习的平台,在学生中举行各种形式的经验交流会、先进事迹报告会等活动,广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和感人行为,激发全体同学立志成才、自强不息的精神。
三、建立健全贫困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
目前,困难学生人数不断增多,贫困学生群体问题凸显,使得资助工作难度进一步加大。贫困生资助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综合的系统,它由多项工作子系统所组成,这些子系统要形成相互配合、相互协调、相互支撑的完整体系。在资助工作中,高校不仅要积极加强与社会联动,吸引更多社会资助,还要不断转变资助模式,创新工作机制,强化管理,将物质资助作与学生思想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以校和社会共同参与的、物质资助与精神资助相互支持的双向资助体系,建立健全学生资助工作的长效机制,为贫困生的健康成长创建良好的服务平台。
参考文献:
[1]张长伟.高校贫困生的社会支持网络:现状与对策[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5,(7).
[2]赵炳起.高校贫困生的认定机制—优化与重构[J].教育财会研究,2006,(4).
(责任编辑:范秀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