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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的管辖,是指各法律援助机构之间受理法律援助案件的分工。要有效的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必须解决管辖问题,如果管辖不明确,在实践中就会不可避免地出现互相推倭,导致法律援助工作不能适时起动,也必然给当事人造成到处奔波,增加交通费用等负担,加重其困难。因此,正确地划分法律援助的管辖,成为实施法律援助的重要一环。如何科学地确定法律援助的管辖,根据我国较早进行法律援助试点工作的广州、上海、武汉等地的情况看,主要有两种做法:一种是实行届人原则,如《广州市司法局法律援助试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凡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