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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医疗环境,河南省政府近日下发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规定每干户籍人口应配备村医1~1.2名,65周岁以上村医原则上不再执业。此外,河南省还提出进一步完善乡村医生补偿机制,未来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将重点向乡村医生倾斜: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对村卫生室给予基本药物定额补助:改善艰苦边远地区乡村医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