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环保部、住建部5月25日联合印发《关于推进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环境监测、城市污水处理、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和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四种设施定期向公众开放。实现环保设施和城市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向公众开放的常态化,是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