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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前会议制度是2012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新增的程序,该制度是此次修订的亮点之一。但除了比较笼统的几项规定之外,便无其他立法上统一的操作细则与标准,使各地法院在实务中产生各种争议。且在实际中适用范围较窄,距离其设立的初衷,公正和效率价值尚远。因此,有必要在解决实务遇到的争议,对我国的庭前会议程序构建提出有用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