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鄂工商注[2018]51号各市、州、县工商局:现将《湖北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2018年6月21日湖北省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登记注册便利化,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服务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法》《行政许可法》《电子签名法》和《国务院关于印发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4]7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