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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8日,财政部新闻办公室发布通知要求认真落实2011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确保土地出让收益按规定用于农田水利建设。此前,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从土地出让收益中计提农田水利建设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地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有关规定,将10%的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田水利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