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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践中,夫妻之间或即将缔结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之间,由于对未来共同生活的考虑,常有相互之间赠与财产的现象,司法实践中此类纠纷屡见不鲜.最高人民法院及时制订了《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以有效应对司法实践中的迫切需求.该司法解释的第六条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也存在诸多不足之处.本文聚焦于夫妻间赠与存在的相关问题,并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