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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社会治理,必须着眼于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强社会发展活力,提高社会治理水平,激发社会组织活力”。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里的这段文字来描述滨湖区社区治理创新特点,是最合适不过的了。作为全省“政社互动”试点区,滨湖区通过近一年的探索实践,不管是“两份清单”的梳理,委托协议的签订,还是社区减负“五项规定”的出台、自治模式的创新,都较好地解决当前社区建设中存在的一些深层次问题,走出了一条富有滨湖特色的社区治理创新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