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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水农电字[2012]82 号2012年9月13日各设区市水利(水务)局:为加强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全覆盖工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并经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