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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是农村环境问题的制造者,同时也是直接的利益相关者。农民天然“在场”的特点决定了农民应该是农村环境问题治理的核心主体,这也是治理农村环境问题的逻辑基础和合理性根源所在。然而,现行的农村环境治理模式却选择了“政府主导”,使农民处于边缘化,成为旁观者、被动者甚至是对抗者。显然,这种治理模式与农村环境问题不相匹配,不但增加了农村环境治理和监督成本,同时“一刀切”、“短平快”、强硬执法的治理思路也使得农村环境治理呈现不可持续性和不稳定性特征,使治理的效果与目标预期产生严重偏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