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正>一、新会计准则对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界定新会计准则删除了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且又未明确规定不允许再作待摊和预提。而《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规定:企业在会计年度中不均匀发生的费用,应当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和计量,不应在中期财务报表中预提或者待摊,但会计年度末允许预提或者待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