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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起步于20世界80年代末,自1999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暨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正式成立以来,药品不良反应工作得到了快速发展。2002年全国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组织体系基本建立:建立了包括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解放军、计生在内的34个省级监测技术机构,其中20个省拥有省以下地市级监测机构,21个省成立了专家委员会,